公是公权力的意思,证是证明的意思,这两词的组合给人以严肃的感觉。公证对于很多人而言是遥远的,也因此很多人会对“公证”产生误解,认为公证是万能的。
“签合同时要不要做公证?”这是处理客户咨询时小马碰到的一个问题,我先卖个小关子,请问公证证明的是什么?
带着这个问题,下面的模拟案例你感受下:你买了一辆车,并且车辆所有人登记的也是你,我去公证处跟公证员说:“车是我的,给我做下公证,证明这辆车是我的。”公证员会受理吗?当然不会了,我连绿本都没有,公证处怎么可能会同意我的请求做公证呢?
如此简单的一个例子,便对上述问题“公证证明的是什么?”作出了回答。公证其实是对行为、事实的确定,并不会改变效力,不会对事实结果产生改变。行为本身有效,公证后依然有效;行为本身无效,不会因为公证而有效;行为效力如果是待定状态,或者权利存在瑕疵,公证处是不会给你做公证的。
所以说,从实质效果看,签订合同的时候没必要做公证。
听罢,客户又进一步地问了个问题:“公证员不在场,对方要是把合同推翻了怎么办,我该如何预防呢?”
不得不说,这位客户的风险意识非常高,但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想推翻也得有证据才行。对方主张签字伪造的,完全可以申请做笔记鉴定;如果对方主张是空白合同,从司法实践上来看更困难了;如果对方主张合同存在欺诈、胁迫、乘人之危或恶意串通被损害利益的情形,那就更难证明了......总之,一份具有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并不是说推翻就能推翻的。
非要说稳妥,公证肯定比不公证好,但考虑成本的话结果就未必如此了。
各公证处的公证价格都不一样,没有全国统一的价格标准,一般来说,就算是一份极其简单的公证书收费也要在大几百块甚至达到四位数,如果请公证员到场公证的,价格还要更高。
但小马并不是说大家任何情况下都不做公证,比如遗嘱里的代书遗嘱,小马强烈建议请个公证员到场公证;国外注册的专利授权给国内使用,也建议做翻译和公证。
除了传统公证方式外,还有一种叫时间戳的公证方式,如果您感兴趣,可以后台咨询小马。